“哐当”一声巨响,紧接着是旅客痛苦的呻吟声。8月22日,在浙江宁波一列高铁上,一只从行李架意外掉落的乌龟直接砸中了旁边乘客的肩膀,给本就拥挤的车厢带来了不小的骚动。
这起事件的当事人宋先生向记者描述了事发的经过。8月22日下午3点左右,宋先生乘坐D115次列车由北京前往宁波,在途径浙江某站时,一只乌龟突然从上方的行李架掉落,正好砸中坐在宋先生旁边的一名男乘客的肩膀,该乘客吃痛后旋即离开了座位。宋先生发现后四处张望,询问乌龟的主人,但车厢内无人回应。随后,列车员做了广播询问,一名男乘客这才过来将乌龟装进一个布袋中带走。从宋先生的描述可以看出,这只乌龟极有可能是某位旅客私自带上车厢的,并放置在行李架上。如此鲁莽的行为严重威胁了车厢内其他无辜旅客的人身安全。
事后,12306客服人员表示,乌龟等活动物是严禁携带进入高铁车厢的。根据12306官网显示,为保障车站和列车的公共卫生与安全,禁止携带可能污染车辆或妨碍公共卫生的物品上车,此外除导盲犬等特定条件之外,各类活动物一律不得进入车厢。这也从法律层面明确了高铁系统不允许携带乌龟等活动物的规定。旅客应该遵守相关规定,不要以个人喜好而置公共安全于不顾。
这起事件充分暴露了高铁安检中存在的漏洞。 旅客可以购买小型的宠物运载箱将乌龟等小型活动物装入其中,从而躲避安检人员的检查。安检人员也未能全面检查每个旅客的行李,导致活动物被带上车厢。 那么,如何避免此类事故再次发生呢?相关部门需要从严格安检入手,使用X光机等设备充分检查可疑行李,杜绝活动物上车的可能。同时,严惩在查获活动物后仍执意将其带上车厢的旅客,以儆效尤。最后,应加强对旅客的宣传教育,提高大众法制意识,使其自觉遵守相关规定。只有各部门通力合作,完善规章制度,这类危害公共安全事件才能减少或杜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