贫困证明主要用于办理国家针对贫困群体救助帮扶的一些政策,如普通居民办理低保,大学生办理助学贷款等。一般由民政部门出具。
三级贫困证明,是指由村(居委会)、乡(镇、街道办事处)、县或区民政部门所开据,并证明家庭确实贫困的证明。
生源地出具的贫困证明需要加盖三级公章。三级公章对于城镇居民就是指居委会和街道办事处,县级政府三级;而农村居民就是指村委会和乡镇政府,县级单位三级。
需要出具困难证明的同学,必须带在户口本,到户籍所在地的村或社区居委会出具困难证明。如果有低保证、残疾证、低收入家庭卡、城市特困家庭证、重病医疗诊断书和治疗费用发票等困难证明可以一并带上。
贫困证明有什么用途
法律分析:1.根据区教育局规定,凡特困职工子女在城区学校就学,可凭特困证向学校申请减免。
2.可凭特困证购买解困房,享受廉租住房租金补贴。
3.有线电视用户,可减免50%的收视费用。
4.安装一表一户水表,可减免50%费用。
5.凭特困证购公交月票,可享受半价优惠。
法律依据:《社会救助暂行办法》
第二条社会救助制度坚持托底线、救急难、可持续,与其他社会保障制度相衔接,社会救助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。
社会救助工作应当遵循公开、公平、公正、及时的原则。
第三条国务院民政部门统筹全国社会救助体系建设。国务院民政、应急管理、卫生健康、教育、住房城乡建设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、医疗保障等部门,按照各自职责负责相应的社会救助管理工作。
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、应急管理、卫生健康、教育、住房城乡建设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、医疗保障等部门,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相应的社会救助管理工作。